(湘安职院教〔2020〕1号,2020年2月4日印发)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确保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全面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8〕38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对《太阳集团1088vip学生毕业设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进行了修订。
第一章 毕业设计的目的
毕业设计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与本专业有关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核心就业竞争能力。
第二章 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职责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务处、规划与质量建设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的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主任,成员有教务处分管毕业设计的副处长、各专业二级学院的教学副院长等。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毕业设计工作由教务处、各专业二级学院、专业教学团队、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各部门、团队及相关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学院毕业设计的相关制度文件。对毕业设计类型、时间安排、毕业设计选题、基本流程、组织形式、教学经费使用、指导教师安排等作原则性规定;
2.负责毕业设计网络平台选用、建设与管理工作,及时向二级学院分配网络空间账号;
3.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及实施过程的宏观指导,做好毕业设计的常规检查工作;
4.负责对各专业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质量进行抽查评估。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主要职责
1.根据学院毕业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自专业的特点,制定毕业设计具体工作方案;
2.负责毕业设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严格毕业设计考核,确保毕业设计各个环节的质量;
3.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设计环节要求,组织制定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指南》;
4.向专业教学团队布置毕业设计工作任务,组织审定各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和确定指导教师和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联系人;
5.明确专业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指导的责任,定期检查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6.组织毕业设计答辩、审阅和成绩评定工作;
7.进行毕业设计总结,上交有关文字材料;
8.做好学生毕业设计成果、相关资料管理及存档工作,并刻录成光盘备份,以便查阅;
9.指导并审核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指南》。
三、专业教学团队主要职责
1.组织教师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实际提出毕业设计题目,积极动员校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或参与毕业设计选题;
2.汇总题目后,组织专业教师研讨和初审课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设计任务是否明确、工作量是否合适等做出反馈,专业带头人应对毕业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
3.认真做好学生的引导,严格控制课题的选题人数;
4.积极参加毕业设计审阅工作,严格执行审阅流程,并填写《毕业设计评阅表》;
5.负责撰写本专业毕业设计总结报告,分析教学效果,总结经验,对毕业设计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6.依据省厅相关专业大类的《毕业设计指南》,负责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指南》。
四、指导教师负主要职责
1.依据《毕业设计指南》,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确保毕业设计任务的专业性、实践性、可行性和工作量;
2.依据学院有关要求,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设计的相关工作,并适时跟踪学生毕业设计的进度。对每名学生毕业设计的进行指导,并参与毕业设计的评阅工作,确保学生毕业设计合格;
3.依据《毕业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重点评价学生毕业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4.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成果说明书》的撰写;检查毕业设计成果是否达到《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从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上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价;
5.将通过后的毕业设计资料上传到指定的网络空间,确保学生上传的资料能够在线阅读,并填写好所带学生的《学生毕业设计汇总表》。并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给二级学院保存。
第三章 毕业设计选题、审题要求及程序
1.毕业设计类型包括产品设计类、工艺设计类、方案设计类;
2.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尽量贴近生产、生活实际,能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产品)制作、成本核算等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
3.毕业设计选题应是一个相对完整的项目,工作量与难度应适当。既要体现高职毕业生的专业水平,便于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自身努力按时完成任务;
4.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不计副标题。最多3名学生共同完成一个课题。多人完成同一课题的必须在《毕业设计任务书》中明确规定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内容,任务内容不得雷同。同时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原因。由专业带头人,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且在校内的毕业设计抽查中列为重点抽查对象;
5.各专业的《毕业设计指南》应根据相关产业发展及时更新,每年更新30%左右的选题,每4年要全部更新一次。与近三年的毕业设计选题相同的,列为校内的重点抽查对象;
6.毕业设计课题由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会同指导教师提出并经讨论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除提供完成毕业设计必要的内容、要求与数据、应完成的工作外,还要按各环节拟定阶段性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毕业设计任务书以单个学生为对象进行任务安排,毕业设计任务书由指导老师发布,学生签字确认,并提交给专业带头人和二级学院审核;
7.《毕业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下达,学生签字确认、专业带头人审核签字。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同意;
8.选题、审题工作应尽可能于第五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开始前发给学生;
9.选题、审题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应以专业为单位及时填写《学生毕业设计汇总表》,将毕业设计题目、毕业设计展示网址、指导老师和学生名单存档,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
一、时间要求
毕业设计的动员、选题、指导教师确定应在第五学期11月份结束前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在第五学期12月份结束前完成。应在第六学期的5上旬之前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并完成学院“毕业设计”专题空间的相关资料上传和链接工作。
二、指导老师的基本要求
1.校内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遵循自愿、择优聘用原则, 每位教师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10人左右,无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15人。指导教师一般具有中级(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应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同指导。
2.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和特色专业,要逐步推行毕业设计“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的“双导师”制。二级学院引进的企业专家兼任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的,必须指定一个校内指导教师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同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鼓励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将企业的真实项目作为毕业设计任务。
三、毕业设计主要内容
毕业设计应结合对所学专业的理解,在理论分析或阐述技术原理的基础上,着重于产品设计或工艺设计或方案设计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设计过程的完整性、设计依据的可靠性。要注意问题的提出、设计思想、设计原则、调研数据分析,以及方案的选择与比较论证、测试步骤和测试方法、结果或问题分析以及改进意见或设想等,同时要指出该技术或业务领域的发展方向。
每名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须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说明(方案)书、作品(产品)。任务书应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方法、时间安排和成果表现形式等;设计方案应明确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工具设备要求、技术规范等;作品(产品)可以表现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策划方案等;成果说明书应全面总结毕业设计的过程、收获、作品(产品)特点等。
四、毕业设计成果评价和质量要求
参考《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
1.产品设计最终形成的装配图(零件图、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设计流程图)等图纸、程序清单、照片、影像和产品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产品设计技术方案要素完备,表达准确,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参数、技术流程可以有效解决课题中的生产实践项目或问题;设计方案有独特创意和创新,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充分应用了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设备。
2.工艺设计最终形成的图纸、工艺卡片、工艺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工艺设计技术方案要素完备,表达准确,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技术参数、技术流程可以有效解决课题中的生产实践项目或问题;设计方案有独特见解和创新,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充分应用了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设备。
3.设计作品(最终形成的方案),撰写规范、图表、计算公式和需提供的技术文件等,符合行业或企业标准的规范与要求;方案要素完备,能清晰表达设计内容,完整回答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有效解决课题设计中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达到设计任务要求;设计方案有特色、有创新点,有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充分应用了本专业领域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新设备。
五、毕业设计文档要求
毕业设计文档要求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通顺简练,文字工整,图表清晰准确;毕业设计说明书与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设计规范要求;毕业设计文档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说明书、作品(产品)、毕业设计评阅表。
六、空间上传要求
1.空间上传的毕业设计文档包括: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说明书、作品(产品)、毕业设计评阅表。
2.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指导老师在自己的网络空间平台上创建以当年毕业届命名的一级栏目,例如“2020届毕业设计”。以学生姓名为二级栏目,将毕业设计文档上传至对应学生的页面上。对未完成毕业设计或未将毕业设计过程资料上传到空间者,毕业设计成绩直接定为“不及格”。
3.毕业设计链接。以学生命名二级栏目的网址作为学生毕业设计展示网址的链接。
4.根据工作方案按时上传,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将随时检查。
第五章 毕业设计的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评阅(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阅(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相应的评阅(答辩)小组。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为组织评阅(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委员5-9人,由专业带头人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评阅(答辩)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主持有关课题的评阅(答辩)工作。评阅(答辩)小组成员以指导教师为主体,也可以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以3-5人为宜。评阅(答辩)委员会(小组)可聘企业或校外专家参加,成员名单在答辩前1周报教务处审核。
2.毕业评阅(答辩)日期和地点由各二级学院在答辩1周前向学生正式公布,同时报送教务处,以便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答辩工作。
二、答辩程序
1.学生汇报毕业设计成果及主要内容,时间5分钟左右。
2.评阅(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学生答辩。提问主要围绕课题主要内容展开,适当联系课题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所提问题的深度、广度、数量要按教学要求,由浅入深,并因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异,既坚持教学质量标准,又有针对性;提问与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3.各评阅(答辩)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进行评分。小组应依据各专业毕业设计指南的要求仔细审阅,并填写《毕业设计评阅表》,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查重情况。评价学生毕业设计选题的专业性、实践性与工作量;学生毕业设计实施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设计过程的完整性与设计依据的可靠性;学生毕业设计技术文件的规范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技术设计的创新性等,并给出成绩,明确是否通过评审。
4.答辩组组长统计评阅成绩。
三、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报告和图纸、实物质量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1.毕业设计最终成绩=设计成果成绩*0.6+设计评阅(答辩)*0.4,采用百分制转等级制。并将最终等级填入《学生毕业设计汇总表》中。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成果为依据,毕业设计过程评价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完整地执行毕业设计实施计划,成果评价主要考核其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答辩评价主要考核学生对设计任务的整体把握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
2.毕业设计成绩实行等级制,分为优(≥9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五个等级。
3.毕业设计不设免修、缓修。毕业设计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应予重做,经重做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学生原则上由原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重做,原指导教师离岗的由专业带头人负责。若相关专业撤销的由二级学院负责指派老师负责。
4.毕业设计成绩以班为单位汇总后,留二级学院存档,同时上报教务处录入教务系统。
第六章 毕业设计经费及其他
1.二级学院要在年度教学经费预算中明确毕业设计专项经费。每位学生的指导费为5个课时,其中4个课时为毕业设计指导费,1个课时为毕业设计评阅费等。另外,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家对毕业设计资料进行抽查,抽查课时为人均1课时。课时费用统一为:50元/课时。
2.抽查不合格的毕业设计,相关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不予发放费用。抽查中有剽窃和抄袭情形,或者被记为零分的毕业设计,相关指导教师当年的教学质量等级下降一个档次,相关评阅教师当年教学质量不得评优。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专业,该专业不予发放毕业设计费用,且抽查不合格相关的指导教师当年的教学质量等级下降一个档次,相关专业和二级学院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合格率100%的专业依据学院相关文件对该专业团队、二级学院及服务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个专业10000元。
3.二级学院根据有关实践教学规定,从指导教师配备、经费投入、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就业工作的安排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毕业设计工作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毕业设计工作优质高效有序完成。
4.二级学院要加强毕业设计环节的学风建设,积极倡导科学、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杜绝毕业设计中出现的抄袭、造假等不良现象。凡在毕业设计实践或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和直接使用他人成果的学生,要严肃处理,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相关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的资格。
5.当年毕业或领取毕业证的学生,都必须依据本管理办法完成毕业设计。
6.教务处将与规划与质量建设处一起完善毕业设计工作抽查制度;在每年的7月1日之前,依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开展毕业设计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运用到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当中。
7.各二级学院由专人负责保管学生毕业设计档案三年以上,并把设计的电子文档汇总制成光盘保存。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文件作废。
04
2024.01分享